瑞根IP属地:黑龙江·牡丹江 发布于26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(🔑)的(⛎)是,南都记(😢)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(🐎)干事,同时也是(shi)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(💛)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(📌)左(zuo)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(you)手则通过音(yin)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(ji)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(👫)(chang)所发起的(🔫)版权诉讼高达(🍏)千(🎈)余起。 “鸟人公(🚃)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(quan)理应由音集协代理(♋)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(💉)责向(xiang)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(cheng)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(ya)平个人公司(📓)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(🔏),和解的(de)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(jiao)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(wei)其个人公司谋取(qu)私利。 ”南都(🤰)记(ji)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(🏅)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(qiu)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(le)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(🍢)主张每首歌(ge)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(ying)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(dun)在这一案(⏳)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(shang)述(shu)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(🛢)十条规定,本(ben)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(🛣)著作权集(😎)体管(🔄)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(tian)唱(chang)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(🔓)(yuan)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(🌑)。